黃姓男子因廿一歲女兒信一貫道,兩人常因信仰不同大起口角,黃曾辱罵女兒、還曾將女兒鎖在門外,女兒據以聲請保護令,控告父親家暴,一審法官認為,女兒已成年,黃沒有限制其自由判無罪。黃姓男子育有2女,大女兒已21歲,大女兒因信奉一貫道,常因信仰問題,親子屢起衝突;去年5月大女兒去道場太晚返家,他氣到怒罵三字經,並打女兒的臀部與肩膀。大女兒認為自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,且父親管教方式讓她受辱,通報警方到場,並驗傷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;去年6月中旬,大女兒與妹妹從一貫道道場返家,黃男氣得把姊妹倆反鎖門外,要兩人罰站反省。黃的大女兒據此控告父親家暴,黃遭起訴,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,被法院駁回。黃在庭訊時解釋,並非信仰不同與女兒不合,辯稱是女兒大考將近,卻天天往外面跑,回家才熬夜念書,擔心對她的身體、眼睛都不好,才會處以「罰站」提醒女兒。一審法官時認為,黃女雖遭反鎖家門外,但住處緊臨道路,且附近有多棟民宅,遭反鎖時天色仍光亮,黃女還有妹妹陪同,不會因此而心生畏懼。法官表示,民法規定,家長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、教養義務;反之,黃女已成年,家長對成年子女已無保護、教養義務;黃女被反鎖門外仍可自由走動,黃父並未妨害女兒的自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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